常常有人搞不清楚工會和公會的差別,在此做一下說明解釋!
簡單的說
工會是「勞工」為會員,
而公會是「雇主」為會員。
●『工會』●
是指勞方。其組成份子是自然人。屬於「勞工團體」 而就「組成目的」而言,是勞方為了受雇者為了個人的權益--勞健保福利,追求「社團成員」的「利益」。分為「職業工會」與「產業工會」。
「職業工會」
係聯合同一職業工人所組織者(跨越公司界限),亦不限於"無一定雇主",無一定雇主是參加勞保的認定標準。
『產業工會』係同一產業(公司)內不同職業之工人所組織。
●『公會 』●
屬於「職業團體」,其「成員」為「企業」、「公司」、「工廠」,即「資方」。是指資方為其組成份子,主要係以非以自然人--會員為法人。 大部分「成員」屬於「雇主」,是資方為了產業利益去爭取公司的權益為主。
同業公會的參加者是以相同行業公司或專業執行業務者,由行業從業者組成的,保護該行業利益的組織。如:律師、會計師、醫師等為會員。( 就是由同一行業 ( 如金融業、電子業、建築業 )各家公司的「老闆」或著「獨立執業者」公司非以個人名義參加,例如汽車業同業公會的會員為xx汽車公司,而某人則是以代表公司的身分出席。故區別標準在會員組成不同。
目的像是:如何促進產業的發展、如何向政府爭取優惠抵稅和補助、開放大陸設廠或取消環保法令限制等等。另一個功能,自然就是公司老闆與獨立執業者、相互聯誼、交換訊息和尋求合作的地方。
參考資料:網路& 工會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