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讀通過 勞保年金月領1.5萬 民國九十八年上路 每人保費月增60元
勞保年金制度確定明年上路。立法院昨三讀通過《勞工保險條例》修正案,明年元旦起(九十八年一月一日),新加入勞保者領老年給付(俗稱勞保退休金)時只可採每月領的年金制,平均每月可領一萬五千元;現已投保的八百八十萬名勞工,則可選擇領年金或一次領。
明年勞保費率也將漲一個百分點,以平均薪資三萬兩千元計,明年起每人每月勞保費將增六十元。
重大變革
根據修正案,勞保費率將由現行百分之六點五逐年調高,明年先調至百分之七點五,二○二七年漲至百分之十三,僱主、勞工、政府分別負擔七成、二成、一成的勞保費大幅調漲。上班族張明偉批評,勞保費率緩步調漲是「溫水煮青蛙」,勞工負擔不知不覺加重。1111人力銀行營運長吳睿穎說:「僱主須負擔保費七成,屆時恐以薪水凍漲、縮減福利因應。」
僱主憂心喪失競爭力
全國工業協進會常務理事陳明德說,企業經營已很困難,保費增加又墊高成本,就像「風雨天炸堤防」,恐使業者喪失競爭力甚至外移,最後還是勞工受害;他強調資方不反對勞保年金制,但經濟環境未改善前,應由政府編預算補貼保費,才屬兩全其美做法。
昨通過的《勞工保險條例》修正案是勞保制度五十八年來最大變革,除提高勞保費率外,並設立勞保年金制,同時將每個年資所得替代率由百分之一點三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五五,勞保年金請領年齡也由五十五歲起提高為六十歲起,至二○二六年提高為六十五歲。
現制勞保老年給付平均每人只能領一百零七萬元,修法後改按月領取,每月可領金額為「投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平均薪資」乘以「年資」乘以「所得替代率百分之一點五五」,以平均薪資三萬兩千元計算,工作三十年後,每月可領近一萬五千元,平均領到老死可逾三百萬元。
基金19年後恐會破產
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,這次修法中,年金實施前有勞保年資的勞工,都有權選擇領一次金或年金;勞工如在領老年或失能年金期間死亡,遺屬還可領回一次金與已領年金的差額。
勞委會內部評估,保費至二○二七年雖調漲一倍,但因給付也大幅增加,勞保基金仍會在十九年後面臨破產。青年反債聯盟代表黃怡翎昨批評,勞保年金規劃不符世代正義,年輕人比中年人多繳兩倍保費,屆時卻要承擔勞保破產後果。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回應說:「絕不會讓勞保倒,到時會研擬用國庫補貼、提高費率、減少給付等因應。」
國民年金修正今表決
此外,國民年金九十七年十月一日將上路,但攸關農保是否與國民年金脫鉤的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正案,歷經朝野多次協商仍無共識。立院今將表決,預料國民黨團將以人數優勢,強行通過行政院版修法,讓兩者脫鉤。
行政院版修法主張農民可選擇加入國民年金或農保,民進黨團則主張讓農民繼續留在國民年金,保費差額由政府